在2026中国翻译协会年会上,《中国文化遗产领域日文译写规范》(T/TAC 17—2026)正式发布。这是继《中国文化遗产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之后,中国翻译协会在文化遗产领域多语种译写规范建设上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中国文化遗产翻译领域首个涉及非英语语种的团体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对外翻译有限公司牵头起草,故宫博物院、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外国语大学、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国语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编制,历时近一年完成。
标准内容概览
本标准由五个部分构成:第1章“范围”明确适用场景;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列明编制依据;第3章“术语和定义”界定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核心概念;第4章“总体要求”确立译写基本原则;第5章“译写具体要求和方法”是核心章节,从历史背景信息、博物馆藏品、计量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四个方面逐类规范;附录A提供纹样器型及釉彩工艺的日文译写对照示例。以下结合编制背景和原则,对核心要点逐一解读。
一
制定背景与编制原则
当前,中国文化遗产的日文译写面临突出困难:一方面,文化遗产领域专业程度高、分类细致,专门从事中日文化遗产翻译的机构较少;另一方面,日文译写涉及汉字转写等特殊问题,中日两国在文物定名、历史纪年、专业术语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简单照搬容易产生歧义。
本标准明确了五项编制原则:坚持文化主体性;尊重日文语言规范和表达习惯;借鉴学术惯例与专业术语;与英文译写规范保持体系协同;注重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覆盖展览展示、出版传播、公共教育、学术研究、对外交流五类场景。
二
核心要点
标准第5章从四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历史背景信息。明确了历史年代的标注规则、帝王称号的译写结构、人名地名的注音方式,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地名的译写要求。
博物馆藏品。针对文物命名中工艺、纹样、器型、釉彩等多重要素,系统整理了日文中约定俗成的专业表达,并在附录A中提供了对照示例。
计量单位。规定中国古代计量单位应保留原词概念,首次出现时括注现代公制换算值,同一语篇中无需重复标注。
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非遗项目名称的译写方式,明确对中国特色文化词汇可简要补充文化含义,同时要求补充内容应简洁,不影响原文信息主体地位。
三
应用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博物馆展览说明、文物图录出版、公共教育材料、学术研究及对外交流文字材料等场景。使用中建议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优先查证标准既有译法。标准正文和附录已明确的术语、纹样、工艺等,应优先采用,确保一致性。例如翻译博物馆展览说明牌时,可先查阅附录A中相关纹样和工艺的既有译法,再结合具体展品语境调整表述。对于标准尚未覆盖的术语,可参照标准的译写原则和方法进行合理推导。
二是灵活运用译写策略。标准允许根据受众需求增补解释、删除非必要内容。例如面向大众的展览说明,可适当增加背景信息帮助理解;面向学术出版的论文专著,则可更加精炼。关键在于以准确传达核心信息为前提,而非机械套用。
三是坚守文化主体性。参考日本学术界惯例时应加以甄别,尤其在涉及主权、民族、历史表述等问题上,严格遵循标准规范。在追求受众可接受性的同时,确保中国文化遗产的核心信息不失真、不走样。
作为中国文化遗产领域首个涉及非英语语种的团体标准,本标准的发布有效填补了该领域日文译写的规范空白,将有力保障相关场景中的日文译写质量,提升中华传统文化在日本乃至东亚地区的传播力影响力。在人才培养方面,本标准将为高校文化遗产领域日文翻译教学提供指导方向,助力培养兼具文化素养、日语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从一部标准到一个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再到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标准的价值将在实践中持续释放。后续,中国译协将持续推进文化遗产领域多语种译写规范的编制工作,持续完善多语种规范体系,以标准建设助力行业规范化发展。
欢迎广大从业者在博物馆策展、文物外宣、学术出版、翻译教学等工作中积极使用本标准。如有任何使用心得、疑问或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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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中国翻译协会秘书处
